哪些照明设备需要强制性产品认证?政府机构在购买照明设备时应该考虑哪些强制性标准?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说明与定义表(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目录说明与界定表》),共涵盖16大类96种产品。其中,第九类是照明电器,包括两类产品:灯具和镇流器。与2020年修订版相比,产品类型及其描述没有变化。本表的发布对照明灯具的采购具有指导意义。
为什么照明设备需要进行强制性认证?
强制性产品认证是一种市场准入制度。有限公司市场经理杨玉洲认为,“照明灯具强制性产品认证是为了规范产品和工艺,确保质量,也是采购单位制定采购要求、验收产品的依据。”
“照明灯具强制性产品认证体系为照明行业的产品质量评价提供了基准,也在行业发展中发挥了良好的技术引领作用。在行业技术迭代过程中,相关国家标准和强制性认证的不断引入和更新,使企业能够及时掌握市场技术的发展方向,也有助于企业避免产品设计中的一些安全隐患。”中国节能泾河科技有限公司质量安全部部长万仁红认为。
哪些照明设备需要进行强制性认证?
在《目录说明和定义表》中,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共包括7类照明产品,即:固定式普通照明灯具,如吊灯和壁灯;便携式普通照明设备,如台灯和落地灯;嵌入式照明设备,如格栅灯和筒灯;水族馆照明设备;夜灯安装在电源插座上,如夜灯直接插入插座;地面嵌入式照明设备,如埋地灯和护柱灯;以及儿童便携式照明设备。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条例》要求国家统一强制性认证产品的产品目录、强制性要求、技术规范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认证标志和收费标准。佛山市电气照明有限公司北京地区负责人张慧晨介绍说,“这些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照明产品必须经过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取得相关证书并标记认证标志,才能在市场上流通。”
照明灯具应符合哪些国家标准?
根据《目录说明和定义表》的规定,适用于这7类照明灯具的国家标准有3个,包括:GB7000.1、GB/T17743和GB17625.1。
GB7000.1是指“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试验”,其应用范围广泛,涵盖了各种类型的照明灯具,以确保照明产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GB/T17743是指“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无线电干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确保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干扰无线电通信、雷达和其他无线电设备的正常运行;GB17625.1引用了《电磁兼容限值第1部分: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规定了各种电子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的电磁辐射限值,以确保其不会危害人体健康或影响其他电子设备。此外,这7类照明灯具也有自己的特殊适用标准,如GB7000.201适用于固定式普通照明灯具。